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办法转发给辖内银行、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同时,厦门市外汇局组织研究贯彻落实新办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降低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促进辖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取消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相关证明文件。
厦门市外汇局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将便捷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由之前的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厦门市外汇局表示,将会更加重视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同时,要求辖内兑换特许机构要高度重视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防范,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