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产品种类:咖啡豆,咖啡挂耳
- 日加工能力:350磅以上
代理商定义:
1. 除福建省外的国内其他省会及直辖市;
2. 每个省会及直辖市为单一区域,只设立1家代理商;
3.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1万元;
4.初次订货的发货方式可以一次性发出也可以在协议期内分批次发货,具体情况可根据代理商的要求去做,fcr会尽**努力消除代理商的后顾之忧。
代理商要求:
1. 代理商需对咖啡行业及所经营服务范围有深入了解;
2. 有操作项目和市场运作的经验;
3.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及营销渠道;
4. 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能够充分理解fcr的经营理念。
代理商权利:
1. 在所代理的区域内拥有开发下级代理商的权利;
2. 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下级代理商的招商政策;
3. 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发展自己的营销渠道及多种营销方式;
4. 在所代理的区域内进行产品的广告宣传;
5. 在所代理的区域内针对不同节日推出优惠促销活动;
6. 上述5条权利,均可在fcr原有政策基础上适当调整,但需遵守协议书中的合作准则;
7. 代理商如需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独立商务平台从事网络销售的电商与网店开设品牌代理业务,需另外提出申请。
厦门深城士贸易有限公司
肖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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