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财经从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获悉,近日,厦门市金融办下发《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厦门市地方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对厦门市地方金融机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自查工作。
根据《通知》,纳入此次自查的机构包括:厦门市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经厦门市政府批准设立且通过银监会备案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设立的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整改名单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通知》明确,各地方金融机构自查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自查是否曾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载体实施涉嫌非法集资宣传。二是自查融资产品及企业品牌宣传等广告中的内容是否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资产”“加盟积分”等内容;是否存在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等内容的广告,是否涉及对过往的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是否存在利用学术研究、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通知》要求,各机构于8月1日至8月31日对广告宣传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及《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自查清理情况表》(需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和扫描件电子档两种方式形成材料报送至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筹);严禁在自查中弄虚作假,厦门市金融办将结合2018年度厦门市地方金融行业现场检查工作对各机构随机进行抽查核实;各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专题部署,专人梳理,指定专人对接,形成专门的台账备查。对于拒不配合自查工作的机构,厦门市金融办将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社会上进行公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通知》中还提及了拟筹建的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据亚洲财经了解,该协会将在厦门市担保典当行业协会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原厦门市担保典当行业协会的会员主要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扩建后,厦门市担保典当行业协会将更名为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并将在原会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地方各类交易所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地方金融机构,并按行业分别归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委员会,以及新成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投资并购和金控公司五个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