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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门
电商氛围越浓厚
电商的助力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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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厦门市电子商务发展
市政府持续给力
推出福利好政策
符合要求的单位
最高可领
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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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7年我市电子商务扶持项目出炉。其申报扶持范围包括,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基地、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
电子商务的路上
你不是一个人
作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厦门(海沧)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一时间为您奉上最新【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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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这扶持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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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基地、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支持标准
(一)支持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对2016年度第一次将网络零售额(500万以上)纳入一套表统计并申报奖励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6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且同比2015年度有增长的企业,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0万元。
(二)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
对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代理运营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三)支持商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活动
按核定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商协会每年最多补助5场。费用包括: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费用、会场服务费、宣传推广费等会务相关费用。
(四)支持建设电商平台
对经评审认定的具公共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按其2016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投入费用包括:建设改造、宣传推广、软件购置及开发等费用,不得含土地、房屋、车辆购置费用。
(五)支持建设电商基地
按每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基地上限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不需评审,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可补差。
申报程序
(一)各管委会、各区商务局(经贸局)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管委会、各区商务局(经贸局),根据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初审工作,将推荐项目正式行文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上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送市商务局2份,并报电子版至邮箱:xmsdzswbgs@sina。
申报地点
所在管委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
商协会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二)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市商务局网站(xmtdc.gov)“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提供审计报告的机构必须是纳入“2017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单位,优选库名单可至市财政局网站下载。
申报联系人: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骆薇电话:2855836(8:00-12:00,14:30-17:30)
陈毅坤电话:2855839(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