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网讯 8月1日,河南一公司因智联招聘看到其在互联网百度搜索引擎页面发布有“每四人当中就有一人通过智联招聘找到好工作”;在智联招聘主页面发布有“最专业服务、最广泛覆盖、最受认可平台、最优人才储备”等内容而购买了其提供服务,使用一段时间有发现该网站与其他网站并无太大区别,因此认为上当受骗进而发生纠纷一案,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原告的这家公司透露,此前智联招聘网站的主办方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网聘公司)因发布上述广告,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认定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罚10000元。
图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的处罚决定书
河南这家公司介绍,2015年11月中旬,公司在计划通过网络平台招聘员工时,通过百度网络搜索“招聘”字样时,出现了北京网聘公司的主办的网络招聘信息平台——智联招聘(网址:zhaopin),该网站标题中介绍“每4个人当中就有1个人通过智联招聘找到好工作!”及点击进入该网站,其在网站的“智联介绍”栏目里宣传“智联招聘是中国领先的职业发展平台”、“智联招聘(纽交所交易代码:zpin)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是目前唯一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职业发展平台”、“ 最专业服务”、“ 最广泛覆盖”、“ 最受认可平台” 、“最优人才储备”等内容的宣传。看完上述宣传后,公司便通过北京网聘公司下属河南分公司购买了4000元的招聘服务。
图为原告提供的被告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智联招聘网站宣传的截图
“购买当初,谁能想到,智联招聘在网站上宣传其是‘目前唯一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职业发展平台’,这样一个上市企业竟然会利用没有事实依据所谓‘优势’,从而迷惑企业购买其服务,这种行为实在是缺乏企业最基本的诚信。我们不同意接受调解的原因,也是想通过司法途径公平公正地让这样‘大忽悠’付出代价!”庭审结束后,这家企业负责人这样感慨到。
据了解,该案一审已经审理结束,案件并未当庭宣判。目前,北京网聘公司已经将上述广告内容删除或进行了修改。
对此,河南浩盈律师事务所葛瑞律师认为,利用媒介对商品或服务作没有事实依据的宣传与虚假广告含义相近,因此内容涉嫌虚假的广告既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家通过利用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也构成欺诈。对此种行为,商家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 对购买人承担该法规定的“退一赔三”责任。
他还指出,如果其他购买人也是在北京网聘公司上述广告发布期限内因看到该广告而选择购买其服务,均可要求其“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