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已登记的企业纳税人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更换,并将纳税人识别号由原15位税务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根据厦门市国税局征管信息系统查询,截至12月15日,厦门市仍有近13000余户企业纳税人未办理“三证合一”变更登记(具体名单可登录市国税局官网查询)。
国税人员表示,未办理“三证合一”变更登记纳税人应抓紧确认是否已经完成工商换照和税务变更手续,未换照的应尽快先到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三证合一”换照,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变更事宜,以免影响发票开具使用。(记者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