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优化结构布局、发展多种业态、落实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包括重点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推广新型产销模式、将农产品增值税从11%调整为10%等,提高厦门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推动厦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具体如下:
任务目标:到2020年,厦门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4.5:1以上;到2025年,实现产值6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
优化结构布局: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重点发展同安凤梨穗龙眼、莲花高山茶、郭山紫长茄、褒美槟榔芋、白交祠地瓜,翔安胡萝卜、马铃薯,集美绿竹笋、芽苗菜等优势特色农产品。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建设厦门海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湖头米粉、翔安面线、地瓜粉条等传统主食产业发展水平。
发展多种业态: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旅游休闲农业”等产销模式。重点完善同安轻工食品工业园、银鹭高科技园区、后莲轻工工业区、惠尔康食品工业园、涌泉工业园。
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农产品增值税从11%调整为10%、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等鼓励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国家鼓励类项目中,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所需先进设备,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可按规定予以抵扣。
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需求进一步提升,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势在必行。《意见》将打造厦门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品牌和龙头企业,对创业者和农产品中小企业来说是个不错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