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伙伴来电咨询机构改革后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相关政策是否有变动。别担心,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待小编为大家梳理梳理。
01
税务机关代开范围
(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实行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的方法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实行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的方法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个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规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除第(一)、(二)、(三)、(四)项情形外,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可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个人保险代理人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保险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2
代开专用发票办理提交材料
a
小规模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经办人身份证件
>申报缴纳税款
b
小规模纳税人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材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纳税人公章)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并预缴税款
c
小规模纳税人按第01条第二项和第三项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材料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或缴纳税款
d
小规模纳税人按第01条第四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材料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按照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缴纳增值税
e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交材料
>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详细清单(包含: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03
代开专用发票规范事项
a
提供建筑服务
b
出租不动产
c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系统自动跳出,纳税人无需填写)
d
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
注: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来源: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