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厦门市金融办也于近期公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 』
文/夏睿
来源:p2p评论
p2p评论讯 据凤凰wemoney报道,11月23日,有知情人士透露,厦门市金融办于近日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企业股权转让有关工作的函》。经证实,该消息属实。
函中指出,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阶段,除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外, 暂缓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包括含“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企业进行股权变更。
p2p评论整理发现,继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提速期,厦门市金融办也于近期公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
11月16日,厦门金融办发布《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拟对五家厦门平台进行备案公示。五家拟备案企业分别为:厦门融信普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农金宝互金)、爱日进(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日进)、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乾方位)、厦门易汇利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易利贷)、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京东全资子公司)。
紧接着11月22日,厦门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贷机构管理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指出在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期间,除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核准外,暂缓对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网贷”“网络借贷”“p2p”等字样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等工商登记事项。
公告同时提到,目前已完成整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程序和要求申请备案登记,依法合规经营。金融监管部门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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