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699930243c;法定代表人:方庆明,身份证件号码:350102197310210434):
你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税款所属期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应缴纳的各项地方税费共266,417.83元,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642.06元、教育费附加275.17元、地方教育附加183.45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562.02元、房产税-从价计征173,488.77元、房产税-从租计征79,266.36元。现限你公司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缴纳上述税款;逾期不缴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因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厦地税外通[2018]1003号)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颖龄(执法证号:厦地税征00000090)
马伟德(执法证号:厦地税征00000087)
联系电话:0592-2215752
厦地税外公告[2018]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2018年6月12日